我乐队的贝斯手教我: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犊子。贝斯手历来都是人狠话不多的角色。结合他的理论,要远离人群,远离犊子,提高中年生活质量。

沧海粟说

人皆熙熙,皆为利来。人皆攘攘,皆为利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史记    

    (一)香港

    在港科大的后山顶上,可以看到一片海湾。见过几次,都是青灰色的。小熊说有时晴天是蓝色的,非常好看,我没见过。唯有一次盛夏,暮色四合,我和她从山顶散步下去,坐在防波堤上,那时的海是墨一样质地的深蓝色,天空也是如此,海天之间有一线对面山岛上遥遥的灯火。那些房子依山势而建,灯火离你很远,就高低错落在天地深蓝中闪烁。我想一千年前李白也是这样坐在海边,这样看到灯火。他想那里住着仙人,于是就写了一句话:海客谈瀛洲。海客,多么言简意赅且有诗意的两个字。一千年后被子孙败坏到背包客这般粗俗直露。此时此刻,大海还是青灰色的,风平浪静,天气阴冷。刚才有一只深褐色的大鸟飞过,昨晚也见过,小熊说是海鸟,我愿它是山鹰。

    (二)深圳

    在灵芝地铁站附近,深圳和长春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同。尽管我自己心里知道,一座是金都,一座是荒城。那天我坐在一间号称有wifi的咖啡馆里,点了一杯四十元的茶,发现连不上去,本来要写的硕士论文只好再次无奈地搁置。不过那张椅子还算舒服,窗户外面是一个十字路口。我盯着那个路口看了很久,看到很多骑电单车的穷人,在车流里见缝插针,有些惊险。路上的女人打着伞,徒劳地想要挡住这南国的雨雾,我就一头撞进了孤独。咫尺之遥就住着我十几个同事,但谁都知道,他们是危险且不能指望的人。因为他们和我一样,怀揣着寒门的野心和欲望,选择这家每周工作70小时的银行,干两个人的活儿,拿两个人的薪水,期待像有所作为的前辈们那样,在30岁之前成为支行长。不要说错话,不要做错事,人过招,笑藏刀。

    做完实习交接,离开深圳的当晚,我在街上闲逛。将近九点还没有吃晚饭,身边跟着个同事,我们俩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小弟。因为我来自东北,他来自潮汕。路过每天都吃的猪脚饭,决定不进去了,往胡同里钻,走了不到一百米,发现了一个硕大的城中村。到处都是大排档,满地都是垃圾,女人们的着装品位立时下降了三个档,名字也从可能的Cindy变成可能的翠凤儿。她们染着焦黄的头发穿着黑丝袜,趿拉着拖鞋,坐在电瓶车的后座上,前面的男人无所事事,游手好闲。

    那一刻我的灵魂受到了猥亵般的抚慰,感觉回家了。两年前我站在金融街上,看到周围的人鲜衣怒马,虽然穿着西装但不是搞传销的,虽然开着豪车但不是公务员,我就喜欢上了深圳。可在这里呆久了就有一种疏离感,领带顶着喉结,内裤被勒进屁眼儿,见人三分笑的日子里,我居然开始怀念。怀念那些剃光头,露肚皮,啤酒烧烤,穷吹牛逼的东北傻大哥,怀念他们身边艳俗的扒蒜老妹儿。要不是他们充斥着家乡的大街小巷,把一切都弄得乌烟瘴气,我又何必到他乡讨生活。可你看看这里,虽然味道没有家那边儿正宗,但也烟火气十足。没见过这样的角落,就不算咬破它的嘴唇,尝过一座城市的血。那些耸立的楼宇,还有巨龙般的桥,都只为初来乍到,在这样的胡同里做几家店的熟客,才是生了根的本地人。前几天我撞进香港的偏远市场,那就是一个说着粤语的桂林路大棚,一样刮鱼鳞剁排骨,一样卖鸡毛掸子拖鞋,遍地污水横流,一口袋花椒面儿旁边摆着一摞脸盆,脸盆里还有一串指甲刀。看到这些,我就解了乡愁。哪里没有人不这一般生活,只要这不是那里唯一的生活就好。所以我离开长春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我请潮汕同事吃了不正宗的东北烧烤,不仅没有生蒜和大腰子,还记花账,看我喝了几杯就多要我十五块钱。十瓶以内我百十来个数儿还是算得清的。我一算,老板就羞赧地笑了,他肯定不是东北人。东北老板记花账,要等客人喝到开口前必加“说句心里话”,拍着每个人的肩膀管人家叫老铁。其实他说的既不是心里话,也不和人家铁。上周我们有个广东的女同事发高烧,一个黑龙江的老乡凑过来跟我说:哥,她这是禽流感,估计深圳这边儿大神儿跳得不地道,要搁咱那噶儿,这病一跳就好。

    (三)大连

    在大连的火车站口,大连和长春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同。如果一板儿砖把我敲晕,扔上火车,在东三省转,那么出站的时候我是分不清哪儿是哪儿的。哈尔滨、长春、沈阳的火车站都一样,独特的环岛——因为这里曾经被日本人殖民,正宗的东北小吃——美国加州牛肉面,还有破旧的商厦和挑客拒载的出租车,最重要的是一样凶猛的人群。男人挺着肚子,横晃着膀子,喜欢穿紧身黑背心,戴金项链,据说有刀,但这些年没看他攮过谁。女人高挑漂亮,或魁梧粗壮,无论怎样接起电话的头一句都极有可能是:操你妈你搁哪儿呢?大连也是这样。

    十年前第一次来大连,只结识了几只螃蟹,这次是为了看李宗盛的既然青春留不住。去年九月的时候听说年底他在北京有一场,当时正忙着找工作,屡屡受挫,觉得自己就快要去干传销了,没脸去。后来找到了工作但花光了钱,上海的那场就也算了。没想到他五十几岁的人了还挺能折腾,大连深圳接连又开两场。大连的这场是四月,深圳的那场是五月,我和小熊各自就近定了票。等今年七月我在深圳入了职,以后这种事我俩就都在一起。

    过去六年我在读大学,李宗盛之于我很重要,就像我在读中学的时候,高晓松说的话我以为有点道理。我系红领巾的时候不想做小胖墩儿,想做骑单车背吉他的翩翩少年。后来做了骑单车背吉他的大胖墩儿,又不想要这少年的狗屁白衣远方臆想,狗屁初恋烦恼惆怅。想上大学,想肆意妄为。上了大学肆意妄为一番,惊觉与众不同其实是个挺没劲的追求,便想穿西装,想做金融才俊。如今穿了西装做了金融民工,又想变老,做眼神里有二斤老酒风霜的大叔。我觉得活到目前为止我心态很赶,总觉得下一个阶段会更好,这只能说明我还年轻,在时间这温柔屠夫的面前还有点狂妄。

    昨晚听李宗盛聊他离婚孤老的生活,在午夜和黎明,把以前在卧房里的时间和精力挪到厨房,把spaghetti sauce做得烟雾缭绕,他妈的像炼丹一样。明明是老干葱一棵,面对外人还要开点帷幔玩笑,以验证别人心里音乐人的风流倜傥。有感于这样的生活,他写了一首歌叫因为单身的缘故,他说终于老到可以写一写性这件事,而不会被别人看做轻浮。他认为绘画电影文学都把性当做一大主题,流行乐却要么不说,要么写得极其低俗,他想改变这个现状。相较于他全盛时期的真诚或狡黠,我更喜欢他的老来寂寞,那种不需矫饰的豁达。也更喜欢他近来的作品:比如给自己的歌,尤其是山丘。百尺竿头是件不容易的事,看他花白了头发,一丝不苟地做琴,那一瞬间觉得这样的老男人很性感。与艺术这件事无关,各行各业,年过半百把手艺做到极致的大佬,看上去都挺来劲的,就好像在欣赏一件千锤百炼终成重器的兵刃。我现在看我们管上万亿资产的行长也挺性感,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弯。

    (四)长春

    到现在为止,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的是什么。其实我是想写一写最近两个月的烦心事,但渐渐又不太想这么做。两个月前我父亲被出租车撞了,折了两根腿骨,从那以后这件事便成了我生活剧本的创作背景,无论我在哪里,无论我在做什么,情绪高昂时突然心头乌云暗涌,繁忙焦躁时那就更觉命比纸薄。起初我很愤怒,然后是觉得倒霉,想找人倾诉,于是开始写。但总是写了删写了删,最终只剩下在几座不同的城市,写下的有关或无关这几座城市的片段。而有关于这件不幸事的牢骚,都被我看一遍,删掉了。你还能说点儿什么新鲜的呢?这不过是一场生活。谁家能万事遂心。

    (五)深圳

    算起来,我在深圳前后也生活了有半年的时间。第一次是在罗湖,第二次是在福田,这次一下子跑到了宝安。冥冥中我由东向西一路迁徙,要不是漏过了做高新科技的南山,我的居住轨迹就是深圳三十年发展重心画出的连线。在我南边不远的地方,前海自贸区正在建,华庭巨厦蔽日连天,挑衅着海对面的维多利亚湾。那天我们入职座谈,有几个深圳本地的应届生。管人力的副行长听完自述居然眼圈儿都红了,她说她很感慨,在深圳出生长大的深一代,已经开始工作了,她们这一代人的奋斗有了结果,建了一座还算不错的城市叫深圳。听她这么一说,我才意识到,眼前这几位鲜衣怒马的行长,其实都不是本地人。好快的一座城市,三十年时间把渔民变巨贾,把移民变深圳人,把他们的青春卖了换钱,拿走本就会走的时光,给了他们尊严和安全感。

    我想起我第一次来深圳的原因,是寄人篱下,负气出走广州。近两年诸事巧合,居然越发迷信,觉得一切早已注定。迟早要选择的那座城市,其实也一直在那里等着我,看似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,其实都只是造物这位大哥在弄人。弄人,弄人,哥你一直在弄人。

    第一次去深圳的时候,我境况不太好,交了房租身上就没多少钱了,挺着不理发,最后终于长成了一个仙人球。无奈之下我只好去了,小工是个广东本地人,用生硬的广普和我攀谈,全天下的理发师都要搭讪,我猜这是他们的职业规范。他问我是哪里人,我说长春,他非常吃惊,好像我说的是巴基斯坦。他问我你们那里的人靠什么生活?我很生气,想逗逗他,我说种地啊。他点了点头说,我一想就是。后来我经常散步经过那家理发店,有一天深夜,我看见那个小工穿着破衬衫,没有系扣,露出的干瘦胸腹弯成半月形,左手捧一大盒叉烧饭,大到我能确定那不是一盒叉烧饭,而是单买了一大盒米饭,又单买了一斤叉烧。右手边放一瓶啤酒,喝一口,吃一口,每一口都那么理直气壮心满意足。我当时遍寻工作无果,终日无所事事,蜷缩在一间小斗室里读史记和檀香刑,我觉得在他面前我简直无地自容,连碗公仔面都不配吃。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,我对自己发誓,从此要认真生活,意思是认真的去生活。这次离开深圳的时候,同事们请我吃饭,为我送行。大家围坐在长条木桌边,吃猪肚鸡,喝椰汁,周围坐满了形形色色的深圳人,辛苦工作一天,从城市的各个角落蜂拥而至,我坐在他们中间,一点也不突兀。从不配吃公仔面,到对得起猪肚鸡,我想这种转变是因为我在认真生活。

    (六)香港

    我从港科大的后山顶上走下去,那条路很陡,我猜在港科大住久了的人都会有翘臀。走到海边的体育场,跑了一个步。在天色已晚的八点半,去大学的操场跑步,永远是一个愉快的体验。吉大的操场照明基本靠月亮,在那上面疯跑,有种勇往直前不惧前路的快感。因为暗,所以中间的足球场踢不了球,大片情侣一对对散布在那上面,做什么远处的人都看不见。港科大比较有钱,体育场灯火通明,我跑步的那天,球场上有橄榄球队在训练,队员不是白的就是黑的,反正没有黄的,个个像座肉山。

    因为长春还是冬天,所以我在此之前很久没有跑步了,那天跑完以后肺有点疼。我努力地调整着呼吸,沿着路散步,走到了那条防波堤边。我站上去,又一次看到了远处的灯火,它们如呼吸般明灭,是那样诱人。我找到了那段隐蔽的铁楼梯,翻过禁入的牌子,踩上了那片小沙滩,走到最远的一块礁石上坐下来,坐到大海的身边。浅黑色的夜汐滚滚而来,席卷而去,我不知道是涨还是落,我觉得我就要被眼前周而复始的虚无吞没。我想大声呼喊,问不知道谁一个不知道什么的问题,或者问这个世界,它是否有因果。是不是我善待每天见到的陌生人,我的家人就能免于横生的苦厄。

    那天原路上山,去麦当劳给小熊买了鸡翅和热朱古力,本想偷偷潜入她的房间,结果一进屋迎面撞见她正在做饭的德国室友。我非常尴尬,室友很和善,对前来救场的小熊说:Boy friend with McDonalds is the best。小熊的房间很小,床就更小,加了一张气垫床后就连门都打不开。起初是我睡气垫床,后来小熊觉得气垫床舒服(或者是好玩儿),就把我赶了上去,乍一看还以为我是鸠占鹊巢欺负她。我们俩在外面旅行的时候,如果是两张床的标准间,她就会两张床都躺一下,两个枕头都试一遍,然后对舒服一点的床和枕头宣誓主权。但是到了晚上,当她看到我舒适地躺在那里,就又会凑过来,挤一挤,然后翻两下身,悠悠地说一声,咦,你这边儿好。然后我就被发配到另一边去。在香港的那几天,我乍然得闲,白天睡懒觉,晚上就有点儿失眠。躺在那里,听三十厘米外的小家伙一点点睡着的呼吸,心里就很踏实。

    (七)广州

    在广州白云,遭遇了大暴雨,航班无限期延误。这和在长春的经历也没有什么不同。有一次在长春龙嘉,我的航班延误了十个小时,下午两点到了机场,晚上一点还没起飞。那次我在机场遇到了学院里的同学,她和我一样,大三暑假去了西藏,只不过我回来决定考研,她回来决定把工作找到西藏。那天她飞拉萨,去工商银行拉萨分行报到,航班也延误。我们俩百无聊赖地坐在候机大厅,买了六瓶啤酒一袋凤爪一袋花生,她喝得比我都快,她是土生土长的东北女生。后来她的航班先飞了,临走时我送她到登机口,说好了到时联系,但心里清楚这是客气话。从那之后至今,我没见过她。但愿她得偿所愿,被分到林芝去看桃花晒太阳。

    暴雨稍停,我被通知可以登机,当时的心情就像打出了一个藏在鼻子里一天的喷嚏。结果上了飞机以后暴雨变成了冰雹,打得机舱里叮当作响。旁边一个第一次坐飞机的大婶儿对女儿说,我说坐火车便宜,你非让我坐,这回好,坐个够。

    我们的飞机在跑道上停着,等待起飞的命令长达两小时。我靠在窗户上,看到旁边的大型喷气客机呼啸而过,一飞冲天。它们飞速助跑时,巨大的身体穿透暴雨,尾翼后留下一长串水和空气的乱流,看起来真他妈有力。后来我们起飞时想必也是这样。在暴风雨中昂首、向上,然后一瞬间穿云而出,飞到了云和雨的上方,光芒万丈,在最高处永远有太阳。

    (八)长春

    今晚我已从大连匆匆赶回长春,这里的春夜还是那么凉。而这篇写了两个月,在不同城市动笔数次又数次搁置的文章,也终于写不下去,就此收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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